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18-07-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来电、来信向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映,也可来电、来信咨询公司建设情况。(来信请注明“公示反映”)。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开发区西江路388号
联系电话:0512-83688608
电子邮箱:z4984407400@126.com
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文件 |
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项目 |
开发区西江路388号 |
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